中资企业境外投资ODI备案问答(四十二)
问: |
一家中资企业打算在新加坡投资设立子公司,在汇出投资款之前需要办理哪些境外投资手续? |
答: |
在向新加坡子公司汇出投资款之前,中资企业需要先向注册所在地的商务主管部门及发改部门申请办理境外投资ODI备案,取得《企业境外投资证书》及《境外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后,再向企业的开户银行申请办理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取得外汇业务登记凭证。 |
问: |
哪些境外投资行为需要向商务部及国家发改委申请办理境外投资ODI核准? |
答: |
中资企业境外投资涉及敏感国家和地区、敏感行业的,需要向商务部及国家发改委申请办理境外投资ODI核准手续。 |
问: |
哪些境外投资行为只需要办理境外投资ODI备案无需核准? |
答: |
中资企业境外投资如不涉及敏感国家和地区、敏感行业,只需要向主管的商务部门及发改部门申请办理境外投资ODI备案手续,无需申请境外投资ODI核准。 |
问: |
中央管理企业需要向哪些部门申请办理境外投资ODI备案或核准? |
答: |
中央管理企业开展境外投资时需向商务部及国家发改委申请办理境外投资ODI备案或核准手续 |
问: |
企业在申请办理境外投资ODI备案或核准时,存在多个投资主体,是由其中一方提出申请还是各投资主体需分别提出申请? |
答: |
两个以上投资主体共同开展境外投资的,应当由投资额较大的一方在征求其他投资方书面同意后提出境外投资ODI备案或核准申请。如各方投资额相等,应当协商一致后由其中一方提出境外投资ODI备案或核准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