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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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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
今年10月申报期,企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需准备哪些资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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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
企业依据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支出,按税收政策规定在预缴申报表中直接填写前三季度的加计扣除金额,准备前三季度的研发支出辅助账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2)等留存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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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
如果企业在今年10月份申报期没有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以后还可以享受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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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
企业在10月份预缴申报期没有选择享受优惠的,可以在明年5月底前办理汇算清缴时享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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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
与2015版研发支出辅助账样式相比,2021版在哪些方面做了优化简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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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
与2015版研发支出辅助账样式相比,2021版主要在以下方面进行了优化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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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
《公告》实施以后,2015版研发支出辅助账样式还可以继续使用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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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
企业可以自行设计辅助账样式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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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
纳税人可以自行设计辅助账样式。应当至少包括2021版研发支出辅助账样式所列数据项,且逻辑关系一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