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コーポレート - マレーシア

ご質問

马来西亚公司董事辞职Q&A

答え
问: 马来西亚公司董事如何辞职?
答: 董事可以通过向公司提交书面通知来辞职。辞职将在通知书中指定的日期生效,若未注明日期,则在公司收到通知时生效。

问: 马来西亚董事辞职的法定要求是什么?
答: 根据《公司法2016》,公司必须在董事辞职之日起或收到辞职信后的14天内,向马来西亚公司委员会(CCM)提交通知。该通知需依据《公司法2016》第58条,以规定的格式提交董事、经理和秘书登记变更通知。

问: 公司是否可以拒绝董事的辞职?
答: 一般情况下,公司不得拒绝董事的辞职,除非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然而,如果董事辞职后公司将没有董事,该辞呈可能会被延迟,直到任命新董事为止。

问: 单一董事可以辞职吗?
答: 单一董事在没有替代董事被任命的情况下不能辞职,因为马来西亚公司必须至少有一名马来西亚常驻董事。

问: 辞职的董事仍需对公司事务承担责任吗?
答: 是的,前董事仍可能对其任职期间所做的决策或行为承担责任,特别是在违反受信责任或未遵守法规的情况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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