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相关问答
问: |
哪些纳税人可以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 |
答: |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均可以按规定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 |
问: |
我公司为个人独资企业、是否可以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 |
答: |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如果属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 |
问: |
我公司已按规定享受了其他优惠政策,还可以继续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吗? |
答: |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个体工商户已依法享受其他优惠政策的,可叠加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在享受优惠的顺序上,“六税两费”减免优惠是在享受其他优惠基础上的再享受。原来适用比例减免或定额减免的,“六税两费”减免额计算的基数是应纳税额减除原有减免税额后的数额。 |
问: |
自然人是否可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政策?代开发票的纳税人在代开环节能否享受“六税两费”减免政策? |
答: |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29条、《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印发)第3条、《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方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3号)第4条等规定,自然人(即其他个人)不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因此自然人可以按照小规模纳税人享受“六税两费”减免政策。根据现行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无需代开发票,包括自然人在内的各类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在代开发票环节时,可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政策。 |
问: |
外出报验的纳税人、跨区税源登记的纳税人能否享受“六税两费”减免政策? |
答: |
包括外出报验、跨区税源登记的纳税人在内的各类纳税人,均应当根据其税务登记信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信息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信息,综合判断是否属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个体工商户或小型微利企业,符合条件的可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