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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第12屆世界運動會稅收優惠政策

2025年第12屆世界運動會稅收優惠政策

2025年第12屆世界運動會將於2025年8月7日-17日於中國成都舉辦,為了支持籌辦成都世運會,財政部 海關總署 稅務總局發佈了稅收政策通知,通知中出台了多項對成都世運會的稅收優惠支持政策,已於2025年1月1日起執行。啓源總結整理了部分政策以供客戶參考。

一、  免徵增值稅政策

對第12屆世界運動會執行委員會取得的以下收入免徵增值稅:

  1. 電視轉播權銷售分成收入、贊助計劃分成收入(貨物和資金);
  2. 國內外贊助收入、轉讓無形資產(如標誌)特許權收入、宣傳推廣費收入、銷售門票收入及所發收費卡收入;
  3. 與中國集郵有限公司合作發行紀念郵票收入、與中國人民銀行合作發行紀念幣收入;
  4. 來源於廣播、互聯網、電視等媒體收入;
  5. 按國際世界運動會協會核定價格收取的運動員食宿費及提供有關服務取得的收入;
  6. 賽後出讓資產取得的收入。

二、  免徵印花稅政策

對第12屆世界運動會執行委員會(以下簡稱執委會)發生的以下行為免徵印花稅:

  1. 執委會使用的營業賬簿和簽訂的各類合同等應稅憑證;
  2. 對財產所有人將財產捐贈給執委會所書立的產權轉移書據。

需注意的是:對執委會使用的營業賬簿和簽訂的各類合同等應稅憑證,只免徵執委會應繳納的印花稅。

三、  其他優惠政策

  1. 對執委會賽後出讓資產取得的收入,免徵土地增值稅;
  2. 對執委會為舉辦成都世運會進口的國際世界運動會協會或國際單項體育組織指定的,國內不能生產或性能不能滿足需要的直接用於成都世運會比賽的消耗品,免徵關稅、進口環節增值稅和消費稅。
  3. 對執委會進口的其他特需物資,包括:國際世界運動會協會或國際單項體育組織指定的,國內不能生產或性能不能滿足需要的體育競賽器材、醫療檢測設備、安全保障設備、交通通訊設備、技術設備,在成都世運會期間按暫時進境貨物規定辦理,成都世運會結束後復運出境的予以核銷;

啓源溫馨提示:

享受免稅政策的進口比賽用消耗品的範圍、數量清單,需由執委會匯總後報財政部會同海關總署、稅務總局審核確定。

對執委會進口的其他特需物資,在成都世運會期間按暫時進境貨物規定辦理,成都世運會結束後留在境內或作變賣處理的,按有關規定辦理正式進口手續,並照章徵收關稅、進口環節增值稅和消費稅。

啓源集團擁有經驗豐富的專業團隊,為客戶提供中國公司的籌建、註冊及各類許可證/牌照的申請及後續維護、稅務籌劃及審計服務,有關詳情請諮詢我們的專業顧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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