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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出境入境中介服务机构的备案要求

中国出境入境中介服务机构的备案要求

根据中国国家移民管理局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的《从事出境入境中介服务的机构和人员备案管理办法》,自2026年9月15日起,在中国境内从事出境入境中介服务的机构,须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办理备案手续。出入境中介服务机构同时还须为其以下人员办理备案手续:
  1.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2. 管理人员;
  3. 直接提供出境入境中介服务的工作人员。

办理备案手续的时限要求如下:
  1. 新设立的机构,应自设立之日起15日内办理备案手续;
  2. 管理办法生效之前已设立并从事出入境中介服务的机构,应自管理办法生效之日(即2026年9月15日)起90日内办理备案手续。
  3. 已设立的机构拟从事出入境中介服务的,应自开展相关业务之日起15日内办理备案手续。

中介机构未按规定办理备案的,可处2万元人民币以上、5万元人民币以下罚款,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证照等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完成备案的出入境中介服务机构和人员信息将在国家移民管理局的备案信息公示平台上公布,公众可以通过该平台查询备案机构的信息。

公示平台网址:https://www.nia.gov.cn/announcement/pub/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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