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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绍尔群岛国际商业公司 – 经济实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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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
什么是马绍尔群岛的经济实质要求? | ||||||||||||||||||
| 答: |
马绍尔群岛经济实质条例规定,要求在马绍尔群岛从事「相关活动」的相关实体必需符合当地经济实质要求,并需申报其在当地的经济实质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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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
什么是「相关活动」及谁需要满足经济实质的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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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
相关实体从事以下「相关活动」则需要满足经济实质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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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
马绍尔群岛实体应何时及怎样申报经济实质的相关资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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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
马绍尔群岛实体必须在其周年日起12个月内向当地注册处提交年度经济实质声明书以确认该实体是否正在从事「相关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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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
如未能满足或申报经济实质要求会有甚么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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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
如实体未能就指定财政年度作出经济实质申报或未能满足经济实质要求,将会被处罚最高五万美元的罚款,或被解散。 如相关实体在下一个财政年度继续未能满足经济实质要求,则可被处罚最高十万美元的罚款,或撤销其注册成立文件及被解散,或两者兼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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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
经济实质声明需要申报哪些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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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
实体需说明其是否为相关实体以及是否从「相关活动」中获取任何收入。如实体属于经济实质范围内,实体应在经济实质声明书中申报以下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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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
实体在清盘期间或停止从事「相关活动」时,仍需满足经济实质要求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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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
在如在清盘中的实体正从事「相关活动」,该实体须继续承担经济实质法所规定的所有责任。若实体停止从事「相关活动」,该实体将不再受制于经济实质法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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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
马绍尔群岛政府会否向其他司法管辖区的有关当局分享有关我的马绍尔群岛国际商业公司的经济实体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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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
根据有关的国际标准和协议,若马绍尔群岛国际商业公司未能符合经济实体的要求,注册处需向该实体的控股公司、最终母公司,及其最终实益人的税务管辖区或相关欧盟成员国的主管当局提供该公司的信息。 |